第三屆桃儀盃學生儀隊錦標賽比賽簡章

一、主旨

藉由互相競爭、觀摩提昇桃竹苗地區學生儀隊整體素質。

二、主辦單位

桃園縣儀隊發展協會

四、比賽日期

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三日,下午四時至七時

五、比賽地點

平鎮市社教文化中心演藝廳(桃園縣平鎮市環南路3段88號)

六、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一日止

七、報名辦法

  1. 電子報名:
    請上本協會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寄至協會電子信箱。
  2. 郵寄報名:
    將附件之報名表郵寄至本會通訊地址。
    協會通訊地址:桃園縣中壢市中和路243號

八、參賽資格

桃園縣、新竹縣市、苗栗縣公私立高中職在籍學生以及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九、比賽規則

  1. 表演參加人數每隊最低六人,最高二十人。
  2. 表演內容為形式不限之儀隊表演。請勿出現違反傳統學生儀隊文化之表演內容(如:槍過跨下等…)。
  3. 表演服裝不限,表演長度五至八分鐘。(含進退場)
  4. 表演舞台長寬及形狀請見附件平面圖。
  5. 表演時若非不可抗力或主辦單位之因素而中斷表演,不可請求重新表演。
  6. 本賽事評審將由本協會邀請三位符合本會評審遴選辦法之評審負責評分。
  7. 本賽事評審評分標準以整齊度、槍法、力道、儀態及整體呈現五大要素評分。詳情請見附件比賽評審辦法。

十、獎勵辦法

  1. 依照總分順序頒發冠軍、亞軍、季軍。
  2. 總獎項頒發至全參賽隊伍之前二分之一
  3. 獲得冠軍隊伍將可獲頒獎盃一座。
  4. 獲得亞軍隊伍將可獲頒獎盃一座。
  5. 獲得季軍隊伍將可獲頒獎盃一座。
  6. 季軍以下可獲獎之隊伍,將於賽後頒發優選獎狀一份。
  7. 所有參賽人員皆可獲頒獎狀一份。
  8. 前三名之隊伍將由桃園縣儀隊發展協會推薦參加由中華民國儀隊發展協會主辦,台中市儀隊發展協會以及桃園縣儀隊發展協會協辦之學生儀隊聯合表演賽。
  9. 受推薦之隊伍,須於確定受推薦之一週內確認是否參加聯合表演賽。若因故無法參加,則依序由次一名次隊伍遞補。確定參加後,若有因任何因素取消參賽者,則該 隊將無法於次一屆桃儀盃獲得推薦資格。

十一、注意事項

  1. 本協會將於四月七日下午二時舉行領隊會議暨公開抽籤賽程順序。抽籤歷時約5~10分鐘,若參賽隊伍不克前往親抽,將由協會工作人員代抽。分鐘,若參賽隊伍不克前往親抽,將由協會工作人員代抽。抽籤序以報名先後順序為準。舉行地點將於報名截止後另行通知各隊領隊。
  2. 參賽隊伍有搭配音樂者應準備相同內容音樂光碟兩份。一份自行保管於比賽當日攜至大賽會場,一份註明隊伍名稱於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前郵寄至本會會址,若因故無法於表定時間寄送音樂光碟,請事先通知。如因為參賽隊伍因素,導致比賽當日音樂有問題,不得請求異議。
    本會通訊地址:320桃園縣中壢市中和路243號
  3. 參賽隊伍應於報名表確實載明代表學校及領隊。若非代表學校出賽者則免填代表學校,且請勿於隊名上出現任何學校名稱。
  4. 非代表學校出賽之隊伍應繳交保證金,依照參賽隊伍人數,每人繳交一百元。保證金比賽當日頒獎典禮後退還。若參賽隊伍繳交保證金後,因故棄賽則保證金不予退還。
  5. 表演前檢錄時需檢查選手學生證。若經檢查有冒名參賽或虛偽不實之情事者,取消全隊參賽資格,若非代表學校出賽者,沒收全隊保證金。
  6. 參賽人員禁止跨隊參賽。
  7. 各隊於比賽當日除參賽人員外,需加帶兩名隨隊之工作人員負責當日隨身物品之保管以及音控等事務。
  8. 各隊應於比賽當日上各隊表定之預演時間至比賽會場報到進行預演,大會提供更衣室。賽程長度將依參賽隊伍數而定,詳細賽程將於四月九日發送給各隊領隊。
  9. 確認報名且報名收件日期結束後因故取消參賽之隊伍,無論取消參賽之原因,次屆桃儀盃將不接受該隊報名。

十二、保證金繳費方式

請於報名截止前匯款至主辦單位,並於報名表註明匯款人匯款帳號後五碼。

  • 郵局代號:700
  • 郵局帳號:02810012223807

十二、賽務問題與查詢

  • 桃儀盃公關:許雅涵
  • 行動電話:0916-695887
  • 電子信箱:pr@thgda.org.tw

注意事項

  1. 嚴禁攜帶任何危險物品、食物、飲料及寵物入場。
  2. 舞台上表演時請勿使用閃光燈拍攝,避免影響參賽隊伍之演出。
  3. 空飄氣球、蠟燭、香火等易燃物品,請勿攜入場內。
  4. 觀眾請勿踩上座椅或座位扶手,以免損壞座椅或扶手歪斜。
  5. 不得在場內吸煙、嚼食檳榔、口香糖。

評審遴選及比賽評審辦法

評審遴選辦法:

為展現本賽事評審方面對於參賽隊伍以及普羅大眾之公信力,本賽事評審遴選應符合本辦法之資格限制。

  1. 本辦法所指稱之軍儀以陸、海、空三軍儀隊以及海軍陸戰隊儀隊為限。
  2. 應曾任或現任軍儀操作手且有中士以上資格者。
  3. 不符合辦法第二條者,則應曾任或現任軍儀操作手且具有學生儀隊經歷或學生儀隊教練經歷者。
  4. 不得為參賽隊伍之校友。
  5. 不得為現任或曾任參賽隊伍之教練。

比賽評審辦法:

學生儀隊在傳承、創建以及訓練的環境各有不同,因此在操演的要點上即使是系出同門,也很容易在日後呈現天差地遠的狀況。故此本賽事在分數評定的部份必須盡力屏除各學儀以及軍儀之間對於槍法動作操演要點的不同,並且關注於普世的儀隊價值。所以本會於評審標準上採取整齊度、槍法、整體呈現、力道、儀態之五大主要指標。

評審評分項目及不評項目
項目 整齊度 30% 力道 10% 槍法 25% 整體呈現 25% 儀態 10%
評分項目 動作一致程度、槍線 迅速確實程度、穩定度 美感呈現、完成度 表演編排、音樂、隊型完成度以及刀槍旗之各種效果呈現 人員在各動作下的體態
不評項目 因特色風格而展現出的柔和動作 定位、特色動作

額外扣分:

  1. 所有扣分項目皆為扣平均總分。
  2. 每隊最高扣分以10分為限。
  3. 時間扣分:時間自拉幕開始計算至降幕為止,低於五分鐘者扣一分,超過八分鐘者扣一分,本項目最高可扣一分。
  4. 掉槍扣分:因失誤或各種因素使得槍支失控讓槍支的任一部位擊中地板者屬於掉槍,每次掉槍扣該隊一分。
  5. 任何道具、裝備或槍支於表演時間內非因安排而產生任何毀損導致影響表演者屬於毀損,每次毀損扣該隊一分。
  6. 任何道具、裝備或零件於表演時間內非因安排而完全掉落至地板者屬於掉裝,每次掉裝扣該隊一分。
  7. 場邊配置兩名舉證員擔任扣分舉證,舉證員確認隊伍有需扣分之行為時,將於場邊示意扣分。每一扣分,須有兩名舉證員同時舉證始可扣分,若只有一員舉證 員示意扣分,則此扣分屬爭議扣分,則以爭議扣分處理之。
  8. 若各隊領隊對場上各隊之有扣分或應扣分而未扣分之疑慮者,可針對單一扣分提出扣分審查,此扣分即屬爭議扣分。
  9. 扣分審查:所有爭議扣分皆提交評審團統一審查,由評審團裁示是否扣分。

名詞解釋:

  1. 定位:由於參賽隊伍所學之槍法可能是由各種不同軍種或是學生儀隊所傳授,因此各種槍法要點以及槍法要求必須看該隊伍是否皆相同為主,例:左旋槍法最後右旋回來定住那動,以陸軍儀隊槍法要點必須「右手小指切齊槍托底板」但有些學校如北一女的要求則是「右手接槍頸」,由於各學儀甚至於軍儀之間的槍法要點都有相當差距,因此若同儀隊呈現槍法要點都相同時表示此為這儀隊的要求,應視為有達到要點。
  2. 迅速確實程度:儀隊之動作應乾淨俐落而非拖泥帶水。
  3. 穩定度:儀隊之槍法動作在操作中的穩定狀態。
  4. 儀態:指場上人員的姿勢、精神、自信、服裝呈現以及裝備整理等等。本賽事並未指定參賽隊伍的服裝,因此若參賽隊伍並非穿著禮服或制服,則不需考慮裝備整理問題。
  5. 效果呈現:隊形走位、編排內容精采度與創意,若有操演中有刀旗之部分除儀態及整齊度外,其餘則視為效果呈現。
  6. 特色動作:各隊伍可能因傳承或為風格展現而有的特殊動作。

操演內容編排注意事項:

  1. 應避免傳統儀隊禁忌之事項如槍過跨下及槍尖著地等。
  2. 為表演效果編排之與儀隊操演無關事項應避免佔據過多時間。
  3. 表演內容編排應避免出現有與其他學生儀隊表演相同或類似且不具普遍性之內容。
  4. 槍法使用上應避免使用其他學生儀隊具有特色且不具普遍性之槍法組合。
  5. 軍儀之操演內容及槍法本會視為可供學生儀隊參考學習之公共智慧。但應避免於比賽中使用過長或顯而易見曾為軍儀表演之不具普遍性之內容。

桃儀盃學生儀隊錦標賽活動簡介

參賽名單如下(按出場順序):

  1. 竹北高中
  2. 仁德醫專
  3. 六和高中
  4. 壽山高中
  5. 陽明高中
  6. 新興高中
  7. 馬祖高中
  8. 中興商工
  9. 桃園農工
  10. 桃園高中
  11. 平鎮高中
  12. 方曙商工
  13. 南崁高中

活動日期:

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三日星期日

活動會場:

平鎮市社教文化中心演藝廳(桃園縣平鎮市環南路3段88號)

火車接步行:

中壢火車站後站出站,背對火車站右轉沿鐵軌旁新興路直行到底順勢左轉接金陵路,第一個十字路口右轉和平路直行至振興路,直行接左斜前方德育路(平鎮國中旁)直行至環南路,直行過環南路(平鎮高中),再右轉過馬路直行約76公尺,路程約25分鐘。

火車站接計程車

中壢火車站搭乘計程車費用約120元。

火車接公車:

  1. 由中壢火車站前站出口出站。
  2. 前方新竹客運中壢北站過馬路搭乘新竹客運公車。(無論路線,估計20分鐘內有班次,公車票價約26元,可使用台灣通)
  3. 公車下了天橋(中豐陸橋)後第三個紅綠燈(第一個十字路口,過馬路前右側全國電子左側思夢樂、黃金海岸餐廳)過後"第一製藥廠"站下車,車程約10~15分鐘。
  4. 下車後過馬路往家樂福家具百貨批發倉庫,過馬路後約步行100公尺。

高速公路:

由中山高速公路北上或南下至新屋、平鎮交流道下,右或左轉民族路二段往中壢方向,再右轉環南路直行約2.6公里右側。